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申佳平) 2019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今日在京召开,会上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9》(下称“《年报》”)显示,2018年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进一步下降,行业无序发展、生态恶化的局面有所改善,各业态持续向规范健康发展的方向迈进。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逐步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作机制初步构建。
互金各业态规范发展 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
2018年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的一年。《年报》显示,2018年,互联网金融行业无序发展、生态恶化的局面有所改善,各业态持续向规范健康发展的方向迈进。
根据《年报》,我国网络支付行业整体运行平稳、高效,其中移动支付业务规模高速增长。2018年,国内商业银行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和移动支付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2126.30万亿元、277.39万亿元,同比增长2.47%和36.69%;国内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和移动支付业务交易金额同比增长29.49%和59.73%。
同时,2018年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和借贷余额规模“双降”。截至2018年末,全国运营平台同比下降51.64%;年末贷款余额8696.5亿元,同比下降27.06%。累计借款人数增幅较2017年末大幅下降149.81个百分点。
此外,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总额1888.58亿元,总体企稳回升;互联网银行稳步发展,大力推进普惠金融,代表性互联网银行实现盈利,资产质量趋于稳定。
伴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得到进一步遏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论坛致辞稿中提到,2016年以来,通过整治网贷机构、校园贷、现金贷、网络炒汇,打击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等,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得到管控。
边整边改 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
2018年,有关部门陆续发布多项政策文件,引导互联网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年报》显示,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逐步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作机制初步构建。
“通过‘边整边改’,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 潘功胜举例称,非银行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监管框架基本确立;明令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等;网联公司、百行征信成功运行。
不过,尽管金融业改革不断深入,金融监管体制、监管能力发生较大改变,但金融监管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指出,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等在内的监管资源严重短缺,难以充分适应当前高度复杂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同时,缺乏前瞻性的有效风险预防、识别和预警,以及科技投入严重不足,都是制约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能力提升的因素。
“当前,金融风险高度交织。金融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能仅靠传统监管手段和监管工具,必须更积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科技,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监管,包括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者的能力和水平。”王兆星强调。
此外,近年来被称作“数字帝国”的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不断涌现,其混业经营、头部垄断等发展问题也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论坛上建议,应加强各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开展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技术风险的评估和监管。“应当参照大而不能倒的系统性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采取宏观审慎的管理,对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信息披露等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创新监管指标体系,针对创新业务出台新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防火墙,防止风险交叉和传递。”
金融业数字化加速 警惕风险与丰富供给并重
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已成为我国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关键力量。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也不断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日益成为金融业提升服务业水平和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前行长李礼辉在主题演讲中表示,发展数字金融过程中,掌握自主可控技术至关重要。
李礼辉认为,在区块链的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底层技术上,我国目前缺乏自主产权,这将给我国金融业发展带来相应风险。“对国外开源程序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技术依赖风险,而且必须遵守开源平台注册地的司法管辖和法律的约束,潜藏地缘性政治风险。”